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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实施,市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对其中亮点进行解读:

发布人:蔡敏珊 更新时间:2021-09-27
市民看中医更方便了

我市中医参与新冠肺炎患者治疗。


中医中药中国行宣传活动走进横栏镇。

  《广东省中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0月1日实施,将更加全面地促进广东中医药事业和中医药产业的发展,为广东打造中医药强省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随着该《条例》的实施,中山市将如何谋篇布局,再创我市中医药事业的辉煌?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伍中庆,他对《条例》中的相关内容和亮点进行了一一解读。
  构建中医药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

  《条例》要求,“政府举办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中医馆等中医综合服务区,并按规定配备中医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伍中庆介绍,截至目前,我市所有镇街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构建了中医药服务“十五分钟”服务圈。全市各级各类设有中医科的医疗机构共492家;中医及中西医结合类别的医疗机构167家,其中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院4家,中医门诊部(含中西医结合)9家,中医诊所(含中西医结合)154家。中医(含中医西结合)医院床位2370张,中医类执业(助理)医师1852人。2020年,全市中医类医疗机构门诊服务人次达627万人次,住院服务人次达11.37万人次。

  《条例》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伍中庆表示,这就意味街头民间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将更多,中医药服务将随处可及。

  激发大湾区中药研发创新活力

  《条例》指出,“支持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医疗联合体和中医医院群,深化中医药科技创新合作——支持香港、澳门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在省内注册。”

  伍中庆表示,一些香港、澳门已上市的传统外用中成药,在内地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群众认可度。目前相关审批的各项改革举措,将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中药产业发展与融合,例如简化澳门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审批流程,支持澳门中成药企业开拓内地市场;帮助澳门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快速提升产能。审批涉及的技术审评、注册检验、通用名称核准和现场核查等各环节,由原来国家药监局组织实施,调整为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这一系列简化措施,将进一步激发包括中山在内的大湾区城市中药研发创新活力。

  中医评职称标准将更完善

  《条例》规定:“中医药职称评定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和评价特点,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作为中医医师主要评价内容。”

  中医是经验医学,《条例》中有不小的篇幅是关于中医药人才培养的。“这些规定意义重大,对许多中医医生来说无异于‘松绑’了!”伍中庆解释,一直以来,中医医生职称的评定都是按照西医思路来进行的。其实,中医可以在临床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经验总结,这是很好的学术论文。他表示,《条例》丰富了中医药人才职称评定的标准,不再“唯SCI”论,更符合中医药人才培养和成长的规律。据了解,有关部门正委托省中医药学会来牵头制定中医职称评定的细则,届时全省包括中山的中医药从业人员将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实效。

  “网红”院内制剂将更易流通

  《条例》规定,“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经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医疗联合体和其他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省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定简化审批手续和放宽调剂使用范围,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可以按照品种批准”。

  伍中庆表示,广东作为岭南中医薪火相传的重要传承之地,很多医院都有自己研制的“看家药”“王牌药”。据统计,我市仅中山市中医院最多时就有200多种院内制剂,这些院内制剂都有着适宜的价格、良好的口碑,但是让不少患者苦恼的是,这些院内制剂购买很不方便。

  伍中庆表示,此前是由于相关审批制度给医院制剂推广使用带来很多不便。他分析,新规定意味着未来患者跨医院购买院内制剂更容易,也希望医保能够把调剂出去的医院制剂纳入支付范围。

   

来源:中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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