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山中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和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方式与工作程序
(一)复试方式
统一按照大学工作要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分阶段)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参考复试工作安排。
(二)复试名单确定及招生目录公布
1.在国家确定的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简称国家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招生计划不低于150%的比例拟定我校考生进入相关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简称学校线,详见附件1);招生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招生计划150%的,应安排全部上线生源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对应报考学科(类别)的学校线为初试合格生源,只有合格生源才能进入学校复试考生总名单。
2.参照学校线,结合我院年度招生计划与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等;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经过院所招生工作领导会议审议通过,以正式发文形式确定本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提交研究生院备案。我院根据细则拟定各学科(类别)的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和复试名单公布在招生工作网站。复试考生人数与统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类别)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院所代码 |
院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专业学位为一级学科)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400 |
护理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96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600 |
中药学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296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1 |
中医内科学 |
37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2 |
中医外科学 |
34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3 |
中医骨伤科学 |
34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4 |
中医妇科学 |
34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6 |
中医五官科学 |
34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07 |
针灸推拿学 |
340 |
39 |
117 |
903 |
附属中山中医院 |
105700 |
中医 |
10 |
全科医学(中医,不授博士学位) |
340 |
39 |
117 |
请符合以上分数线的考生留意我院官网复试相关通知。
3.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学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情况,结合院所生源实际,学校可就目录计划数进行适当调整;结合第一志愿复试拟录取情况、调剂生源情况,学校保留对相关院所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权利。我院将执行学校要求。
4.其他已录取推免生、“5+3”一体化转段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
5.有关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以及导师名单将在在官网公布,请相关考生留意我院官网复试相关通知。
(三)复试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复试前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复试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等由我院组织实施,具体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进行。
2.严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材料到现场接受审查(现场查验材料为原件,扫描件于2023年3月27日上午12点前,通过扫二维码填写、上传提交,具体通知另行发布。)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考生须提供材料见下表:
考生类别 |
现场查验(原件) |
扫描件(下列材料按顺序通过二维码上传) |
往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毕业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
应届生 |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奖励等 |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6.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7.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等 8.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 |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部分材料,考生须提前联系复试院所的负责老师,提交书面申请与说明情况,审核通过后方能参加复试。
报到时间:3月29日上午9-11点
报到地点: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1楼大堂
报到时请注意保持现场安静,感谢配合!
3.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
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加分考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及“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考生的加分材料提交复试院所,加强对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院所报学校研招办统一审核。(如有,请相关考生主动告知)
5.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报读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专业代码105700,研究方向代码10),请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的函到相关招生院所审核。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就业及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0〕18号)的规定:“定向本科医学生毕业当年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后可以报读全科专业临床硕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读研究生的,或者报读其他类型研究生的,视为违约。”研究生招生院所招生时,加强诚信状况审查,严格录取标准;未提交经原签约行政机关或定向服务单位同意报考函的考生,视为违约,不得录取。如未按上述要求,因故造成最终无法复试、录取,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6.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院所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内容
1.复试为综合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外语能力水平等。复试总成绩即综合考核成绩,为以下五部分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满分20分)
从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与专业素养考核(满分20分)
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基础知识的了解与掌握、思维与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的发展动态、前沿的了解,专业领域发展潜力等。中医药相关学科还应重点考察学生中医药传统文化、中医思维、中医临床技能等中医药专业素养。
(3)临床技能或科研能力考核(满分20分)
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临床技能测试、动手操作能力测试等),或实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科研潜质等。
(4)综合素质和创新潜质考核(满分20分)
复试专家小组可考察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遵纪守法、团队合作等),人文素养、行为举止、心理健康、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潜质。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的考核,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外语能力水平考核(满分20分)
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文献阅读等,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应用能力。
2.复试综合考核由我院组织。复试过程现场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具体的复试安排在院所网页发布和通知为准,并报研究生院备案,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院所官网通知。
3.招生院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复试工作安排
进入学校复试总名单且通过复试资格审核者具有参加学校复试的资格。根据学校及我院实际,我院 2023年复试录取工作拟按“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27日——4月3日,现场复试,第一志愿进入我院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内部统筹复试。
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时间进度表
顺序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3月25日 |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公布 |
|
2 |
3月26-27日 |
二维码收集资格审查材料、志愿表、考生信息表 |
|
3 |
3月29日上午 9-11点 |
现场报到,审核资料 |
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1楼大堂。请注意保持现场安静,感谢配合! |
4 |
3月29日上午 11:00-11:30 |
考生复试培训会 |
中山市中医院住院楼负一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5 |
3月29日下午2:30-3:30 |
复试工作人员培训会 |
|
6 |
3月29日下午- 3月30日上午 |
考务考场布置 |
|
7 |
3月30日13:30- |
院内第一志愿复试 |
中山市中医院住院楼负一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8 |
3月31日上午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院内统筹调配复试 |
中山市中医院住院楼负一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 |
9 |
3月31日下午-4月1日 |
公布第一批复试拟录取名单 |
按照报考专业,组织完我院第一志愿复试后,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按学院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拟定初录名单,必须严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拟定初录名单。
院内统筹复试调配办法: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调剂复试方案》以及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我院的院内统筹复试调配办法。
坚持公开自主、择优选取原则。
我院第一志愿复试后,将整理公布可供选择的调配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名额,参加完我院第一志愿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自愿申请院内统筹复试调配,填写申请表。(请考生留意官网或者相关群,务必保持联系电话通畅)。其中,我院护理学、中药学(专业学位)拟参加大学第二阶段学校第一批次统筹调剂复试,不参加院内统筹复试调配工作。调配申请经我院审核合格后考生可参加院内统筹复试调配环节。按照调配志愿专业,组织完我院内部统筹复试调配工作后,各组考生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排序,初录名单必须严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拟定。原则上安排不多于两轮院内统筹复试。
按照大学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坚持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择优录取原则。
院内统筹复试调配工作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公布在医院官网。考生须及时查看我院院所官网通知。
第一阶段未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大学第二阶段学校第一批次统筹调剂复试,具体办法请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调剂复试方案》执行。
所有进入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进行调配和复试等工作,如考生未按照上述复试工作程序或者拒绝按照复试工作程序,影响录取结果将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阶段:4月6日——4月12日,现场复试,第一志愿未进入院所复试名单的考生、参加院所内部统筹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申请调剂到我校调剂专业(具体专业以届时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的考生,参加学校第一批次统筹调剂复试。我院将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阶段:4月16日——4月下旬,网络远程复试,参加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以及申请调剂到我校调剂专业(具体专业以届时研招网调剂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的考生,参加学校第二批次统筹调剂复试。(详见附件2)。我院将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以上工作时间进程,受生源情况及学校整体工作进度,如有适当调整,请以届时官网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与程序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4.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7.体检不合格者;
8.提供虚假信息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总成绩占50%,复试总成绩占5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认真核算,及时向考生公布,并按时将《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成绩登记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签章)报研招办。
2.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院招生指标向“四重”人员(即重点学科、重点人才、重大平台、重点科研项目)倾斜。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按实际下达的招生分专业计划(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二级学科)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研招办汇总审查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对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拟录取考生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批。拟录取考生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复试时进行导师-学生的双向选择和确认导师的工作。拟录取考生在入学后,由院所统一组织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关于递补名单:表明考生处于递补状态,若院所待录取名单中有考生提出放弃,则按院所递补名单排序先后,递次转为待录取,应由院所通知考生并经学校再次公示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3.签定定向就业协议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拟录取公示名单公布后应及时与定向培养单位(人事部门)签定定向就业协议(一式三份),在6月30日前邮寄或送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取消拟录取资格。
4.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自行前往所在地三甲医院体检,检查血压、身高、体重、辨色力、视力、内外科、血常规、腹血糖、肝功、胸片等。2023年4月30日前提交体检报告单的电子版或扫描PDF版至我院指定的工作邮箱。未提交体检报告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育厅〔2010〕2号)文件要求。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5.确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确定为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并由学校按照录取名单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6.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形式的考生我校在公示拟录取名单的同时向考生发放调档函和政审表,考生本人人事档案和政审表应在规定时间前邮寄或送到研究生院思政办。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或签定定向就业协议而影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报到注册后三个月内,学校将会对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政审表等方面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调剂复试与录取(我院将根据学校具体安排开展相关工作)
我校中医类专业(领域)总体上线生源充足,一般不接受校外调剂。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科学技术哲学等专业上线合格生源数不足,可在国家调剂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接收调剂外校部分相关专业的合格生源进行差额复试,调剂复试均需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操作。
有关调剂方案、调剂人数、调剂要求等详见《2023年硕士生复试调剂办法》(附件2)。其他有关调剂信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三、其他
(一)关于培训与管理: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工作人员的管理与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性,抵制不正之风,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学校将严肃处理,并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二)关于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按照“三公开”要求,及时将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包括复试的具体要求与办法)、复试的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同时将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工作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研招办邮箱,由研招办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并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在复试结束并完成审核后,尽快向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及录取结果。
(三)关于监督与申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逐步完善监督、巡视和复议制度,并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委派专人,并设立专线(电话与邮箱)负责受理考生成绩复核、质疑、申诉等事宜,并按要求妥善处理。
申诉及受理程序:1.考生提出书面申诉→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书面回复考生。
2.考生提出书面申诉→学校信访部门受理→研招办→院招生院所→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学科组形成书面报告→院所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学科组意见→研招办→学校信访部门→书面回复考生。
研招办咨询申诉电话:020-39358482,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20-39358717。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60-89980383
(四)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统一部署下协商处理。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中山中医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