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为进行全面风险管理,保障机构稳健运营,履行公众安全责任,医院拟购买一年的公众责任险。
3、承保期:一年
4、项目上限价:20000元,超过采购上限价的响应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保险方案
(一)承保区域范围
1、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医院本部):约23万平方米;
2、中山市石岐悦来上街2号(悦来门诊),约2万平方米;
3、中山市石岐华柏路47号老干门诊,约200平方米;
(二)保险责任
1、主险
1.1 累计赔偿限额为600万元;
1.2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300万元;
1.3 每次事故每人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其中医疗费用限额)为60万元(其中医疗费用6万元);
1.4 法律费用每次及累计赔偿限额为10万元;
2、附加险
2.1 在保险期间内,在保险单列明的承保区域内,因暴雨、洪水、山崩、雪灾、泥石流、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下沉等自然灾害造成被保险人所有或管理的场所发生坍塌或损毁,导致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2.2 累计赔偿限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其他跟主险限额;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8月25日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需密封提交)。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3)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4)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
(6)联系人、联系电话。
4、详细承保方案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室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0760-89980312
附件1: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中山市中医院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