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调研,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26ZYY-GC-DY004
2.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悦来门诊部外墙整体翻新工程项目
3.预算造价:845,714.94元,超过此预算造价的报价属于无效响应。
4.工程量清单、图纸:报名结束后邮箱发送。
5.工期:75天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4.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5.响应供应商必须具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定点供应商资质。
三、项目需求
1.本项目实行总价包干,报价应包括:所有材料、设备、人工、机械、施工安装、安全及施工项目所需的防(抑)尘等临时性设施和各类辅助设施、固体废物(垃圾、渣土等)运输及处置、成品保护质保期服务等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策性调整,确定风险系数,凡是图纸上标明了的、工程量清单上有的、及说明上有的工程都必须完成,对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上有的工程包含的所有内容及本采购文件涉及到的范围内的施工进行总承包报价。
2.安全文明措施及施工要求
2.1施工前,成交方须提供选用的主材、设备(品牌)交由采购人确认,待确认完成后供应商才能进行正式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或材料检验报告,方能施工。
2.2文明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院内管理制度,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做好现场垃圾的处理工作,减少不必要的噪音,以免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和病人休息因有手术或特殊原因需临时暂停施工的需服从管理。
2.3安全施工,施工现场设立安全警告牌并标识在醒目位置,整个施工区域要做好围蔽,围蔽需到楼板位置,各种风管堵好,降低对其他区域的影响。施工期间注意临时用电拉至专用的配电设备,施工过程禁止接医院其他用电电源,降低影响其他区域的风险。拆除过程中需先排查是否影响其他区域,需满足其他正常运行方可进行拆除。操作规范,保障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期间,由于施工方问题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施工方负责。
2.4施工现场各种管线、设施复杂,施工期间应注意原有设备设施的保护,一旦造成损坏,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2.5工程需要的拆墙、凿孔等,施工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复原貌,使用功能不受影响。
2.6施工期间,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需按要求进行配备,一旦发现有危险施工等违规行为,一律严惩;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并持证上岗,上岗前需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
2.7本项目如涉及网络布线的,材料、施工及验收要求如下:1)网线、网络模块、面板、配线架、水晶头均要求使用CAT-6类标准产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购买并安装。 2)网线铺设须单独套管和单独设置线槽,不能与强电线缆共用。 3)工作间处要求在86标准底盒上安装CAT-6类网络模块和面板,并按照T568B标准接线。 4)弱电间处要求在机柜上安装网络配线架,并相应安装好CAT-6类网络模块,按照T568B标准接线。 5)如施工需要拆除采购人原有网络点位的,成交供应商须在拆除确认单上记录及保留好原有点位的编号,经采购人信息科签字确认后方可拆除,否则成交供应商应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6)施工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按FLUKE(福禄克)六类标准对网线进行端对端测试,并向采购人提交相应的测试合格报告。
3.验收及质量保修期
3.1保修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整体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2验收要求:
1)工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否则成交供应商必须返工至合格标准。
2)根据具体工程情况,验收前,采购人有权聘请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提供环境检测服务。如检测不及格的,采购人需聘请第三方具备资质公司提供环境净化服务,并待净化服务完成后再次进行环境检测,环境净化费用及后续的环境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直至环境检测报告的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
4.结算方式
4.1工程竣工后,成交供应商应通知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工程验收单,待住建部门出示质量告知书(如有)后支付合同总额的80%。竣工验收备完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提交合同全额正规发票,采购人以上材料收到后6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2年缺陷期满成交供应商无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书面请款申请后30个自然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如工程量有变动的,成交供应商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待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按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价开具全额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后60个自然日内支付至项目结算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2年缺陷期满成交供应商无违约的情况下,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的书面请款申请后30个自然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返还。
4.2设计变更及设计外新增工程项目的结算方式:
由设计单位所作的工程修改、变更,按以下方式结算: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和发布的价格信息,依据工程变更签证,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按本文件的规定作出预算经审核批准后结算;结算单价按成交价与项目第三方中介预算价(即845,714.94元)的相应比例折算执行(即折扣率)。变更、修改设计的工程内容施工单位不得拒绝承担,所增加工程的工程量不超过成交工程量的10%,工期不作调整。如因设计、规划调整变更等原因,采购人有权调整范围和内容。
5.违约责任
5.1施工方应妥善保护采购人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5.2本工程所有设计更改,必须经过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施工方才可实施,否则视为无效;若施工方未经采购人书面确认而单方面更改设计并实施,则被视为施工方违约,施工方负责修复至原约定的设计,并且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费用及损失;
5.3未经采购人同意,施工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施工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4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5.5采购人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向施工方支付款项,如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每拖延一天,施工方可要求采购人以拖欠金额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年自然日×1.3倍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6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如期完工,在正常施工过程中,若因施工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则每延误工程进度一天施工方按合同总金额每日0.5‰支付违约金;施工方逾期超过1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施工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施工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以上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及其他非施工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合理延长工期。
5.7施工方未经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停工或消极怠工的,均视为违约,且在接到复工通知书3天内不复工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同时施工方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施工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以上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因此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8由于施工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安全文明施工应达到中山市规定的文明工地标准,如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施工方分别按合同总金额1%支付违约金,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因此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9施工方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无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要求,对采购人所提的整改意见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施工方按合同总金额2%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时予以扣除。因此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5.10施工方须及时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足额发放作业工人工资,若由此导致采购人为施工方垫付本项目工程款的,则施工方应于采购人垫付工程款后的10个自然日内按垫付金额返还给采购人,如未在期限内按垫付金额返还给采购人的,每拖延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该垫付金额的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天的,则向采购人支付该垫付金额的10%的违约金。若由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施工方须全额赔偿,采购人有权直接从未支付的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11施工方发生下列条款的任何一条,采购人有权声明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一部分: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宣告破产、倒闭,与债权人达成协议;
(2)办理清算;
(3)办理公司的重整;
(4)与其他公司进行合并;
(5)经采购人确认已经丧失偿还债务的能力;
(6)严重违反合同重要条款约定。
8.12本合同依照合同规定而全部或一部分终止后,施工方应在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撤走所有人员与工具及器械等。否则施工方放在工地上的工具、器械等将被认为废弃物,采购人有权处理,处理费用由施工方支付。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填写《中山市中医院工程项目调研、需求调查报名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发送至zsszyyzbcgb@126.com。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13日
3.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五楼508室
4.联系人:梁先生
5.联系电话:0760-89989587
五、参与项目调研时需提交的资料
1.提交资料时间:至2026年7月16日上午12:0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注:需同步发送调研文件扫描版到邮箱)
2.提交响应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且须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1)市场调研项目文件封面(点击下载);
(2)供应商调查表(点击下载);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6)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见附件5);(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7)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概况;
(9)公司资质、业绩;
(10)设备、材料品牌、参数及规格;
(11)项目实施方案;
(12)售后服务方案;
(13)报价单(参考工程量清单填写);
中山市中医院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