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快递柜投放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为方便医院职工寄取快递,医院拟引进一家快递柜服务公司,进行快递柜的投放。
3、服务期:三年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服务要求
1、投放数量:3台;
2、投放位置:宿舍区2台;住院部1台;
3、采购人负责提供场地及电源接入位置,不收取场地费用,电费按实际用电量向服务商收取。
4、服务商负责快递柜电表的安装,由采购人确认起始度数,从安装验收正式使用之日起按1元/度按年结算。
5、服务商负责快递柜的安装、维护和管理,以及可能涉及的场地改造,如场地平整、防雨等。
6、未经采购人同意,服务商不得利用快递柜开展广告宣传等单方面的收费或经营性活动,不得在快递柜内外部张贴标识、悬挂或搭建附属设施设备。
7、采购人对所投放的快递柜运营行为不承担任何风险和法律责任,因快递柜运营行为给采购人或第三方造成任何的损失、损害和责任的,由服务商负责赔偿。
8、合同期内,因采购人业务需要,须增减快递柜数量或更换快递柜设置位置的,服务商应无条件配合。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3)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4)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服务方案(包含快递柜收费标准)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室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0760-89980312
附件1: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中山市中医院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