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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中医院污水站清淤服务采购公告

发布人: 更新时间:2024-09-18

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污水站清淤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医院拟委托一家服务公司,对医院污水池进行污泥清理,并对污泥(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进行无害化处理。

3、项目上限价:¥90,000.00元,超过上限价的属于无效响应

4、服务期: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响应供应商在参与采购活动中未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受过处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

三、服务内容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商负责按照国家《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及其他相关环保规定,进行污泥清理、转运、处置等工作。

2、服务商负责办理清淤服务所需的各种手续,并协助采购人在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3、服务商具有临时污水处理消毒能力,清淤期间不得对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排。

4、清淤期间严禁在地面随意堆放污泥,污泥及人工清理出来的污物必须按环保要求进行清运,并有清运接收相关凭证,完工后由服务商负责按环保规范清理现场。

5、服务商需使用规范的、证照手续齐全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以防止污泥转运过程中引起的二次环境污染,转运过程中出现的废物泄漏或其他事故的,由服务商承担一切责任。

6、服务商在进行清淤工作时必须给工作人员提供必备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清理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的,由服务商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4923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需密封提交)。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3)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4)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报价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行政楼四楼403室

2、联系人:胡小姐

3、联系电话:0760-89980312

附件1: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附件2:无串通响应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中山市中医院

2024年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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