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中医院年度环境监测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按照本院的《中山市中医院年度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对排放物进行现场采样、检测、并编写检测报告。
3、项目上限价:¥55000元,超过此上限价的属于无效响应。
4、服务期:1年
二、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且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响应供应商应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三、项目要求
1、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2、乙方保证所提供所有的服务必须符合监测方案(附件3)的监测因子、频次和点位数。
3、报价应包括:服务周期内所有检测因子的报价明细(需注明检测的点数和频次)、现场采样差旅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采样检测的费用等,以及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服务项下的全部费用。报价不得使用“优惠”、“折扣”等字眼和对应的计价方式,乙方须明确列出每个因子、每个频次点位的实际价格,得出不含税的总价,最后标明税率和含税后总价。
4、协助甲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填写:台账记录、执行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监测记录及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年度报告。
5、响应时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采样的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采样工作;如发生应急情况必须1小时内达现场进行采样工作
6、检测报告的时效性:检测报告日期必须是当月、当季度应检测的因子,不得逾期。
四、网上公告时间及报名时提交的资料要求
1、报名及提交资料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17:30止。供应商需在限期内提交该项目资料,逾期无效。
2、提交资料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资料提交需密封且贴密封条后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A4纸,所提交的文件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双面打印并按照以下顺序装订完整并每页加盖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如已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请提交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响应供应商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近三年内(自论证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三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1)。
(4)响应供应商不得串通围标,如发现有串通围标行为将取消其参与项目资格并列入医院供应商诚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并签名盖章(格式见附件2)。(串通定义见《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5)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6)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认证)
(7)报价单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康欣路3号中山市中医院门诊楼5楼机电组办公室
2、联系人:曾先生
3、联系电话:0760-89980312
中山市中医院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