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计划采购2024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中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退休人员中秋节慰问品项目,已于2024年9月3日至9日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因投递资料的供应商不足3家,现进行二次公告,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退休人员中秋节慰问品项目
(二)项目内容:中秋节慰问品(下文简称“货物”)共69份(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结算)。供应商应提供两个套餐供采购人员工选择,其中套餐1至少包含花生油、大米、纸巾3个品种(可增加货物品种、数量),共53份;套餐2至少包含月饼、牛奶、大米、纸巾4个品种(可增加货物品种、数量),共16份;每份固定结算金额150元。
(三)采购预算金额:合计10350.00元(总报价不可超过10350.00元),最终按实际采购数量及金额结算。供应商须填写附件1《报价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本项目为大包干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需求,报价须包含货物款、包装运输费、存储费、人工费、售后服务费、税费等所有与完成本项目相关的费用。
二、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须给予采购人最优惠待遇,即在合同履约期内,若给予其他同类客户更优惠的待遇,应通知采购人同时享受。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返还货物差价,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二)如遇突发情况,采购人有权向中选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采购,有权对供货清单作适当修改调整或对货物数量作适量增加或减少,不受供应商和本项目制约。
(三)因政策变化导致必须终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五)货物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安全和技术标准,其中食品(材)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并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质量好,性价比高,包装完好,无缺损或霉烂。
3、自采购人收货之日起计算,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保质期不得少于3个月。
4、如因货物质量问题引起使用人损伤、患病或出现食物中毒等不良事故,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六)供货及售后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安排专人负责供货及售后服务,提供24小时服务
电话号码,保证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及供货、售后服务等符合采购人要求。送货时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加盖公章),清单必须为机器打印,不能手写填入,经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采购人执一份,供应商执一份。
2、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天内,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将方案所含货物以份为单位打包成箱,统一配送到指定地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导致无法在当天指定时间送达,供应商应根据天气预报,提前采取应急措施,在与采购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提前送货,但不能不送货。
3、如因供应商失误,提供的产品和采购要求不一致,应承担全部损失,采购人不予退还,供应商需在7个日历天内重新提供和采购要求一致的货物。
4、货物签收并验收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如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七)供应商应负责承担项目派出的服务人员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该人员在项目服务期间出现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供应商应按国家规定负责该人员的全部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 投递资料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视为完全响应上述所有项目要求。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要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中财采购[2022]9号)等文件精神,本项目仅限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填写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给采购人备案)。
(四)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提供附件3《供应商承诺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供应商报价,不接受供应商项目分包、转包、挂靠。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页面截图加盖公司公章。
* 未同时满足上述要求的,取消参与项目供应商遴选的资格。
欢迎各家公司来我院投递资料。
资料投递地点: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A幢5楼行政办公区门口处2号资料箱。
投递资料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1日16点整。
附件:
1、报价单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供应商承诺函
4、项目评分表
中山市坦洲人民医院
2024年9月10日